招标公告,监控设施
发布日期:2018-04-09 作者: 点击:
招标公告
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厂区内监控设施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MCG0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项目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及要求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应自觉抵制招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报名方式及须知
1、本项目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海镁总厂招标办公室报名。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全,则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即不能参与该项目投标。
3、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到 2018 年4月17日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从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到海镁总厂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每份文件材料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海镁总厂网站和总厂机关办公楼LED显示屏上同时发布。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nbsp;2018年4月24日9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镁总厂机关办公楼三楼第3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发出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之日。
3.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将不予受理。
4. 经查实,投标人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招标人将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十、招标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
联 系 人:李忠旭
联系电话:15140741992
地 址: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机关办公楼三楼招标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刘文平
联系电话:13591217811
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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